马上就是年底了,是企业回款高峰,也是企业大量缺成本票的时候。大量缺乏成本票就会导致企业利润虚高,从而导致税负压力增加。而造成成本票缺乏的原因是因为,一些隐性支出无法开具发票;或者是合作商为个人,无法提供票据;再或者是发票采购货源比较广泛,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等等。这些原因都是企业缺乏成本票的问题所在,也就导致了企业在年底回款、年底汇算清缴时利润虚高,所得税税负压力加剧。针对企业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?
企业可以利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,来解决企业成本缺乏的问题,不仅合理合法,还合法合规,何乐而不为呢?现在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,还能享受核定征收,核定后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.6%、增值税为1%、附加税0.06%,综合税率在1.66%左右。
举个例子:
某企业正常发生业务后有450万的金额无法取得发票,如果这450万之间缴纳25%的所得税的话,需要缴纳的税金为:
450*25%=112.5万
如果以业务分流的方式,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,去承接这450万的业务,需要缴纳的税金为:
增值税:450/1.01*1%=4.46
个人经营所得税:450/1.01*0.6%=2.67
附加税:4.46*6%=0.27
合计:4.46+2.67+0.27=7.4
通过对比可以看出,直接给企业减轻了将近90%的税负。合理合法地解决了企业利润虚高的问题,想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《东鹏文化》,为企业排忧解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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